為進一步落實電監會領導對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12.30”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掛牌督辦”的要求,督促企業汲取事故教訓,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做好整改工作,4月24日至28日,華北電監局組織督查組赴內蒙古鄂爾多斯、薛家灣、包頭等地,開展了內蒙古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專項督查。
此次專項督查工作是華北電監局有關領導在年初約談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后專門部署的,安全監管部門依據新修訂的電力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督查工作進行了積極的準備。督查組先后聽取了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內蒙古送變電工程公司、鄂爾多斯電業局、薛家灣供電局、包頭供電局等單位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的匯報,對鄂爾多斯馬蓮220千伏輸變電工程、薛家灣川掌220千伏線路工程和包頭生態鋁220千伏輸變電工程施工現場進行了檢查。督查組根據“12.30”事故暴露出的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問題,對各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事故整改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程項目外包管理、應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以及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現場反饋,并要求有關單位進一步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安全生產穩定。
摘自:中國電力行業信息網
2011.6.17 |